协会公告

中国马术协会关于公开招选国家马术队服装赞助合作单位的公告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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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机构:

国家马术队为我国马术项目最高级别专业竞技队伍,代表中国出征奥运会、亚运会等国际重大赛事,涵盖场地障碍、盛装舞步、三项赛三大奥运竞赛项目。目前,国家马术队正有序推进系统性备战工作,全力冲刺2026年名古屋亚运会、2028年洛杉矶奥运会,持续夯实队伍竞技基础,力争在各级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充分展现中国马术项目竞技实力与体育风貌。

为规范国家队形象管理,完善训练、赛事服装保障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资质优良、信誉合规的企业单位,开展国家马术队服装赞助合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内容

本次公开招选面向境内外合法存续企业,招募国家马术队服装赞助合作单位,合作内容包含国家马术队训练服装及专业赛事服装。

合作支持多种参与模式,单位可单独赞助训练服装或赛事服装,或采取训练、专业赛事服装整体赞助模式,按对应标准履约保障队伍需求。

 二、合作单位资质条件

意向合作单位须满足以下全部资质要求,具备合法、完整的履约合作能力:

(一)主体资质合规

为境内外合法存续企业法人,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履约义务。境内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状态稳定;境外企业可依托自身或在华关联主体落地执行合作。

(二)信用状况良好

企业商业信誉优良,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失信及违约情形。境内企业以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境外企业须出具经营合规、无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

(三)生产服务能力达标

具备服装专业设计、定制生产、质量管控、按期交付及售后保障能力,拥有完善的生产服务体系。申报专业赛事服装赞助的,须满足专业马术竞技赛事场景的服装性能、工艺、品质专项要求;申报训练服装赞助的,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标准;整体赞助单位须同时满足赛事、训练服装全部技术标准及品质要求,严格匹配队伍赛事备战及交付时效。

(四)品牌形象合规

企业品牌形象正向良好,合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无形资产管理规定及中国马术协会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发生损害国家马术队、中国马术协会形象声誉的行为。

(五)团队配置完备

拥有独立、专业的项目执行团队,具备全程履约服务能力,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参选材料

意向赞助单位须确保全套参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可审计溯源。境内单位纸质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同步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境外单位提交注册地等效资质文件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具体材料如下:

(一)企业资质及信用材料

境内单位提交有效期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官方平台信用查询报告;境外单位提交主体存续证明及信用合规书面承诺。

(二)合规承诺书

书面承诺企业经营合规、无重大不良记录,自愿遵守本次招选规则、协会合作及品牌管理相关规定,对全部参选资料、赞助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合作方案(PDF格式)

1. 必备内容:企业简介、赞助类型、拟赞助现金金额、实物品类、赞助数量及价值核算依据、企业合作诉求;

2. 可选内容:服装初步设计构想、相关项目经验等。

四、材料提交地点和时间

意向赞助单位须同步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及邮件标题统一规范为:“XX单位国家马术队服装赞助招选材料”,材料内明确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30日下午17:00,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递送地址

递送部门:中国马术协会商务部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74号天坛体育文化中心502室

(三)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

邮箱地址:bd@c-e-a.org.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天明子

联系电话:010-87181879

五、评审及协议签署流程

本次招选为体育无形资产赞助合作,全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合规原则,适配多家参选、单家参选、无合格参选单位三类场景。

(一)资质初审

协会对所有意向赞助单位的主体资质、信用状况、参选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评估。有效合规参选单位不少于一家的,进入后续评审环节;本次招选若无符合合作条件的意向单位,本次招选自动终止,不开展后续合作流程。

(二)综合评审

根据参选单位数量差异化开展评审:多家单位参选的,组织集中综合评审;仅一家有效单位参选的,开展专项资格核验。评审具体时间、形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商务洽谈

评审结束后,协会与拟定赞助单位就合作内容、履约标准、赞助权益、服务保障、权责边界等事项开展合规商务洽谈。

(四)无形资产交易平台公示

本次服装赞助属于体育无形资产交易范畴,洽谈达成初步共识后,协会按规定在官方指定无形资产交易平台完成备案及挂网公示。

(五)协议签订

无形资产交易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确认合作细节,明确权责义务及履约标准,依规签订正式赞助合作协议。

六、其他事项

1. 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马术协会所有。

中国马术协会

2026年9月10日

编辑:李泽林

核发: 李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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